8月13日下午,我臺廣告經營線70人參加了臺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新《廣告法》培訓。省工商局廣告處副處長蔡克波對新《廣告法》進行了講解。集團管委會委員、經營管理中心主任李衛國參加培訓。
新修訂的《廣告法》于2015年9月1日開始施行,內容由原來的49條增加到75條,修改幅度較大,涉及面廣、內涵豐富。新法增加了關于互聯網廣告、公益廣告、廣告代言人及未成年人廣告管理的相關規定。充實和細化了廣告內容準則,特別是對虛假廣告進行內容具體化,情形細分化。新法還加強了對廣告主和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行為的監管力度,進一步增強了法律責任的震懾力。
課上,蔡克波總結了我市上半年媒體違法廣告情況,并將我臺個別頻道播出的違規違法廣告進行了分析。我臺作為發布廣告的大眾媒體之一,新法對我們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。其中,廣播電視發布廣告的內容、時長、方式、受眾影響等方面在此次新《廣告法》中作了較為嚴格的規定。新法還特別強調媒體發布虛假廣告性質的嚴重性,以及以新聞報道或健康養生等節目變相發布廣告的違法性,明確發布違規違法廣告責任人與發布單位應負的法律責任。
(經營管理中心 朱歡)